记者获悉,今年长沙县司法局对基层司法所进行了收编建所。收编建所后,将实行由县司法局和镇街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县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司法局由过去对司法所的指导关系变成了领导关系。此次调整是长沙县司法行政系统的一次重大改革。
会上宣读了8个乡镇司法所所长的任命文件,及6个乡镇司法所的人事安排,同时对完成了此次收编建所的14个司法所进行授牌;同时对基层司法所2016年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
“在预防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的工作中,基层司法所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常利民强调,基层司法所是司法局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要做好新时期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任务重责任大,需要大家共同奋斗。
作者:张兴莎 魏欢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