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上午9点24分,在湖南株洲方特欢乐世界新设的安检通道口,工作人员告知一位游客将包内零食拿出方能通过。)
(穿着安保人员制服的工作人员查看游客手提包内物品。)
(在售票处外的安检提示上,园方要求入园者“主动开包”接受违禁品检查。)
(在景区门口的另一处告示上,食品也被列入了禁带入园名单,理由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卫生”。)
红网株洲3月2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姚冶)“方特为何不让带零食进去?”周末到了,大学生小刘想去株洲方特欢乐世界游玩,但园区这条奇怪规定让他很是不解:在游乐园要玩上一整天,不让带干粮真是头回听说。
3月21日,时刻新闻记者调查得知,该景区确实在执行“禁带零食、入园查包”的规定。律师表示,此举涉嫌违规。
入园安检 零食成了“违禁品”
上午8点50分,记者在株洲方特欢乐世界看到,景区已在检票口外设好“安检通道”,但并未设置安检门或安检机,而是摆着置物台,并由几位身着安保制服的工作人员分别把守。
一边,多块写着“安检提示”的告示牌十分显眼:为了景区环境及公共安全,入园者需主动打开随身携带的手提包、背包等接受检查。而另一处,“食品(含600ml以上饮料)”赫然与易燃易爆品、违禁品、化学品同被列入禁入名单。
由于对此“规定”并不知情,几乎所有等待入园的游客都携带了饼干、面包、八宝粥和饮料等。在工作人员的不断提醒下,大家只得放弃干粮。一对父女仅带了三个苹果,也被下了“禁令”。
“进去肯定要玩一天的。不就是想抓收入咯?里面的吃的可比外面贵得多。”一位女游客打开包,让工作人员查看。虽有些不满,但这位游客还是拿出干粮,放进了寄存室。
在记者蹲守的30分钟内,安检人员并未查出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等危险物品,只是告知每位携带干粮入园的游客“零食先寄存,寄存免费”,并挨个开包查看。
其后,入园游玩的小刘告诉记者:“我在里面吃了个盒饭,一荤一素一汤,花了40块。”
“奇葩”规定 园方称“为安全着想”
进游乐园不是上飞机、火车,为什么不能带食品?有密封包装的零食,怎么过不了安检?景区没有执法权,凭什么对游客开包检查?上午,当被记者询问“为什么不能带干粮”时,安检人员只是不断强调“为安全和卫生着想,请配合去那边寄存,寄存免费”,便顾不上多作回复。
随后,记者拨通了株洲方特欢乐世界官网上公布的营销中心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为了防止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方特在入园前会有安检程序,这是为了大家的安全着想。在我们国内,长隆、迪士尼等游乐园也是如此。零食也是不能带的,但可以免费寄存。但像饮用水、牛奶等是可以带的。”
“饮料不能带反而可以理解,干粮是为什么?是只能在园区内消费吗?”
“吃饭是在里面吃的。”
“为何不能自己带?”
“……”
一阵沉默后,该工作人员解释:“不能带零食入园,首先是考虑到食品安全问题、景区卫生问题,其次,是为了能让游客轻装上阵。再次,也是为了株洲创文(指创建文明城市)。”
“不过,游客将食品寄存在园外,在游览期间可以登记后出园就餐,只要将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就可以免费二次入园。”
不过,当日多位游客表示,在接受安检、被告知禁带零食入园时,自己并未得到“二次入园”的信息提示。该工作人员承认,“二次入园”的规定以往只在游客急取手机、钥匙等重要物品时适用。
霸王条款 律师称涉嫌侵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红网法律顾问团律师之一、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蔡卫华认为,游乐园以公共安全为由,执行“禁带零食、入园搜包”的规定,禁止游客自带食品属于霸王条款,是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的。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既然自带了食品,就是在自带食品和园内食品中作出了选择。而由于造成游客不便,园方即便执行“出园就餐、二次入园”的例外规定,也不能免责。
“同时,游乐园也没有权力搜查顾客的包。只有司法机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才能对他人的私有财产进行搜查。”
蔡卫华律师提示,消费者完全有理由拒绝园方禁带零食及查包的要求。如果园方继续执行这样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完全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