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在湖南省人民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来山向大会作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拟制定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内的法规9件,务求使全省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拟制定9件地方性法规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拟制定法规9件,包括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有色金属循环再生促进条例、实施旅游法办法、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产业园区条例;拟修改法规4件,包括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例、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拟对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办法、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等10个立法项目开展调研。
务求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报告说,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是:一是继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对去年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监督,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抓落实,务求使全省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二是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全面了解我省湘、资、沅、澧及洞庭湖等饮用水源地的水质情况,督促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三是深化预算审查监督和审计监督。认真贯彻新修订的预算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将省人民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范围。 据长沙晚报